——回《美国历史上从未有过“华盛顿革命集团”吗?》
钟国平
惊愕于王希哲先生(下称“王”)的这篇文章,表面上看用一个又一个的有力反问来质疑与批评署名钟国平的文章《美国历史上从未有过“华盛顿革命集团” ——评冯胜平先生「致习近平先生的一封信」》,而实际上展开的却是用违反历史常识、编造历史故事以及用机械类比等逻辑错误堆砌起来的胡言乱语和泼妇骂街。现在笔者按照王的行文顺序分八点逐一解析,最后分析王先生的“集团类比法”为全文作结:
一、 王说,“没有‘华盛顿革命集团’,200余年至今独立于英国的美国,是天上掉下来的!”
在此,笔者要请问王,何以认为“国家独立的唯一途径是必须有一个‘xxx革命集团’?”历史上,罗马帝国时代最强盛的法兰克王国自公元六世纪起,在日耳曼人影响下,国王死后,统一的国家分成几个小的王国传给国王的儿子们;20世纪初挪威从瑞典独立,冰岛从丹麦独立,二战以后不少国家的独立,1993年斯洛伐克的独立,前苏联解体后独联体国家的独立,……,这些均未经历战争,没有“革命集团”。历史不是靠“反问”的文学修辞问出来的,是人类用实践写出来的。历史不能推演,因此,拜托不要跟着语文老师学历史!
二、 王说,“没有‘华盛顿革命集团’,以华盛顿为代表的那个历史上的反英革命领袖群体也就是不存在的;号称‘联邦党人’的那个集团及其文集,也就是不存在的”。
若断言,有了“华盛顿所代表的那个革命群体”,才有“联邦党人”那个集团和他们的文集,那只能说明言者的历史知识太贫乏。首先,联邦党的成立是在宪法被确认、华盛顿被选为总统以后的事,联邦党的成立比宪法出台晚4年的时间;其次,那个文集不叫“联邦党人”文集,因为那时没有政党,那时的文集有两套,一套叫“联邦主义者”文集,另一套叫“反联邦主义者”文集。两个观点对立的文集均由社会分化出来的两种对立观点的代表人物写的,两大阵营的代表人物都是美国国父,而制定宪法的过程中,华盛顿没有发表过意见。那么请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华盛顿革命集团”在还没有形成时,就已经分裂成了对立的“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两大阵营了呢?既然还没有形成一个“华盛顿革命集团”,整个社会就分成了两大阵营。那么如何又说有一个“华盛顿革命集团”呢?
三、 王接着说,“联邦党人创立和解释至今的美国宪法,也就是不存在的。”
然而历史上联邦党不仅没有创立宪法,更加没有“解释宪法”,因为1787年制定宪法的时候,还没有联邦党,联邦党成立于4年后;另外,王先生怎么连美国这样基本的“法治”常识都不知道:解释宪法的权力归属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而联邦党却是由当时的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创建,由银行家与企业家组成的,和法官与司法权力分支没有关系,所以联邦党根本就没可能“解释宪法”,作为银行家和企业家,他们也没有兴趣解释宪法,他们角逐的职位是行政分支的总统,并非首席大法官,而总统若试图解释宪法,那就是违宪,是要下台的。历史上除了第二位总统是联邦党人以外,没有任何一个总统是联邦党人,不仅如此,联邦党仅仅经过29年时间就解散了,请问哪里有一个政党解释宪法至今?
四、 王认为,若没有“华盛顿革命集团”,那么“以华盛顿命名的那个美国的首都也就是不存在的,高耸入云的华盛顿纪念碑也是不存在的.....”。
凭借“以华盛顿命名的首都与以华盛顿命名的纪念碑”反过来推理出“华盛顿革命集团”的存在,这是明显的逻辑错误,因为以人名命名城市或建筑物很常见,但是并不代表被命名的人就是一个集团的领袖,命名的事物与被命名的人之间不存在这样的必然联系。历史不可以胡乱联系,更不可以用“反问式推理”给“推”出来!若要证明你的观点,请拿出历史资料与文献来。用推论或用“反问句”的修辞绝对不能显示专业知识修养,而只能显示言者的无知与缺乏逻辑思维能力。
五、 王再次反问,“今天,被美国人尊号为‘国父们’的,不是‘华盛顿革命集团’,是什么”。
事实是:美国国父中,既有赞成联邦化的联邦主义者,也有反对联邦化的反联邦主义者。不仅在宪法尚未通过的时候形成了“观点对立和分裂”的两大阵营,甚至在费城会议的过程中就已经有三位代表因反对联邦化而退出会议。这些人也是美国国父,但也同时是反联邦主义者,他们的“反联邦主义者”文集不仅同样是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文件,而且美国的《人权法案》就是因为反联邦主义者对宪法提出严重质疑以后在两年之内加上去的。因此就您所问的问题,我回答:美国国父们由“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构成,他们不属于一个“被您个人臆想出来的‘华盛顿革命集团’。”
六、 王以“当然,打天下坐天下”,来表示对“华盛顿革命集团”的理解和对他们的“打天下坐天下的阴谋目的”表示同情。
在中国,打天下坐天下是几千年来不变的历史,它指的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统治权的传承方式。在王的文章中,他试图将这个原始野蛮的弱肉强食世界中发生的现象当作“普世的历史现象”强加到美国的历史中。究竟能否如王所愿,将“打天下坐天下” 变成所谓的“历史规律”强加到美国的权力传承方式上呢?当然不能,因为中美历史是根本不同的,绝不因为王对知识的不尊重而可以任意篡改和任意定性。我们通过权力的特征分析就可以明白,为什么美国的权力传承不会因为王编织一个“华盛顿革命集团”而被他“扔进‘毛泽东革命集团’的箩筐里面去”。
先说中国的历史:某个家族打了天下,那么这个国家或朝代的“皇位就由这个家族的后代继承”,这叫家天下;而在一党执政的当下,则是“政党的第一代人几乎都死了,然后第二代人接班,世世代代接下去”,这叫“党天下”。这个说法的背后就是“权力的私有化”。这种权力的私有化带给社会的是:滥权;政治不公开不透明;权力交接过程残酷而血腥。
再对比美国历史:权力来自于选民,在法律控制之下,它属于“公权力”。它带给社会的是:法律规范下的公权(即权力由“公”民选举而来,且相互制衡,否定“王即是法”);政治公开透明,权力更替合法而平静。
再从能力上进行对比:打天下坐天下者,一般低能而跋扈(基于特权),如习近平,可以凭借一篇被学术界评价为“漏洞百出的”经济学论文,在吃马列饭的博导的“指导”下,拿到一个法学博士学位,而论文却不敢公开发表(按国内学术界规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必须有三篇公开发表的论文),这种博士只能是权力影响下得来的;比一比美国225年来的44位总统,除7位将军和5位副总统继任者外,其余的32位总统中,23位为律师或法律学者;1989年至今,除小布什为哈佛大学MBA外,其余为耶鲁、哈佛法学博士。即使7位将军中也有两位是西点军校毕业,两位为律师;5位副总统继任总统中,4位为律师或法律学者。
那么,中共为什么做起了表面文章?当然是要掩盖“打天下坐天下”的原始野蛮落后的权力继承方式,尤其在被文明社会包围的情况下,这是中共执政者必需的“皇帝新衣”!于是乎,居然有王这样的“民运老前辈”力图以编造美国历史来美化这种野蛮血腥的权力传承模式!也着实令人扼腕!
七、 王说“开国连续执政的总统和‘国父’华盛顿,汉密尔顿,亚当斯们确从没正式组织过什么‘党’,他们甚至反对多党政治,坚持由他们那个集团统一执政,主张多党,和事实拉出了民主党的是华盛顿革命集团的另一派杰佛逊们……”。
遗憾的是王连基本事实都没搞明白:美国的前五位总统被尊为国父,其中,华盛顿没有组建民主党,他是唯一的无党派总统,亚当斯是唯一的联邦党总统,其余三位总统都是民主共和党成员;也就是说,除华盛顿反对政党政治之外,其余的四位要么是党派的创始人,如托马斯•杰斐逊(民主共和党),要么是组党的重要参与和组织者,如詹姆斯•麦迪逊。这四位中没有人反对多党政治,按照王的标准就是“华盛顿的遗训没人听”,那何以判断“华盛顿革命集团”延续200多年呢?
而王所说的“拉出了民主党的是华盛顿革命集团的另一派杰佛逊们……”根本就和历史不符:杰斐逊他们建立的是民主共和党,与民主党相差万里之遥!在国会上许多民主共和党人自称“共和党人”,因此这个党派在当时也叫“共和党”,怎么居然将:杰斐逊说成是民主党的创建人!
八、 王说“‘学术’上说,也确实在正式的组织上从不存在什么‘联邦党’,也就不存在组织统一的‘华盛顿革命集团’……”。
在《美国历史上从未有过“华盛顿革命集团”》中,笔者说了不存在“华盛顿革命集团”,未曾说过不存在这个概念的原因是“因为不存在‘联邦党’。”笔者仅仅在陈述事实,那就是:在学术上完全没有“华盛顿革命集团”这个概念,公众之中也没有这个概念,那既然这个概念,既非公共知识,又非专业知识,笔者怎么可能探究“为什么没有这个概念”的问题呢?需要找到“为什么没有这个概念”的是王本人,因为是您而不是公众和读者提出的这个概念。换句话说,这个“因为……,因此……”的命题是您自己硬加到钟国平的文章里去的,然后您自己反驳自己的伪命题,“自导自演”或者说“自说自话”一段辩论,和原作者没有关系。
顺便谈一下为什么笔者在《美国历史上从未有过“华盛顿革命集团”》中提到“在学术上没有‘华盛顿革命集团’这个概念”:1、写文章的冯先生,自称是30多年前就研究美国历史与宪政的学者,因此必重视学术概念;2、公认的知识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公共知识,即被所有人中的绝大多数认同的信息,另一个是专业知识即学术知识,是被学术界一直研究与使用的信息(就是说学术上有生命力的信息)。由于“华盛顿革命集团”这个概念,既没被所有人中的绝大多数认同,因而不算公共知识;又没被学术界提及,更不用谈生命力问题了,因而不算专业知识。充其量“华盛顿革命集团”不过是一个个人的见解而已。
我们通常都知道要“尊重知识”,但这绝不是指“尊重个人见解”。将“个人见解”包装成公共知识或专业知识并试图强加给受众的行为,要么是欺骗,要么是愚蠢。
文章到最后,王终于显露了自己的意图:那就是,企图用一个现实的“毛泽东革命集团”去对应一个虚构的“华盛顿革命集团”,以便用“华盛顿革命集团对美国的专政还摆在那里”来暗示“毛泽东革命集团对中国的专政还摆在那里”是合理的。
但是,专政与民主是完全对立的政治体制——这源于学术共识和生活常识。
退一万步说,即使读者被强求接受“存在着一个的所谓华盛顿集团”的伪命题,这也绝对不能推导出王的第二个伪命题,那就是:“因为‘毛泽东革命集团’是专制集团,所以‘华盛顿革命集团’必定也是专制集团,因此‘毛泽东革命集团’的专制是可以被接受的,是合理的。”
事实上:无论王多么希望以反逻辑的方式甚至是泼妇骂街的方式去推演他鼓吹的结论,“毛泽东革命集团的专制与独裁”都是不合法的,因为毛泽东革命集团,其实是‘反革命集团’,既没有在执政前经过公民立宪,也没有以公民确立的宪法为依据进行选举,更没有权力更替的和平与秩序。这些在美国200多年前就已经有的特征,“毛泽东(反)革命集团”一个也不具备。
王所提出的这些问题的特点,集合起来就是:反逻辑、篡改历史、编造故事、不尊重知识以及泼妇骂街的无知与蛮横,最终就是要强行让读者相信“‘毛泽东(反)革命集团’的专制和独裁是合法的”。王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在客观上帮助和维护了中共的专制统治,并支持了所谓的“党主立宪”。岂有此理!
一、 王说,“没有‘华盛顿革命集团’,200余年至今独立于英国的美国,是天上掉下来的!”
在此,笔者要请问王,何以认为“国家独立的唯一途径是必须有一个‘xxx革命集团’?”历史上,罗马帝国时代最强盛的法兰克王国自公元六世纪起,在日耳曼人影响下,国王死后,统一的国家分成几个小的王国传给国王的儿子们;20世纪初挪威从瑞典独立,冰岛从丹麦独立,二战以后不少国家的独立,1993年斯洛伐克的独立,前苏联解体后独联体国家的独立,……,这些均未经历战争,没有“革命集团”。历史不是靠“反问”的文学修辞问出来的,是人类用实践写出来的。历史不能推演,因此,拜托不要跟着语文老师学历史!
二、 王说,“没有‘华盛顿革命集团’,以华盛顿为代表的那个历史上的反英革命领袖群体也就是不存在的;号称‘联邦党人’的那个集团及其文集,也就是不存在的”。
若断言,有了“华盛顿所代表的那个革命群体”,才有“联邦党人”那个集团和他们的文集,那只能说明言者的历史知识太贫乏。首先,联邦党的成立是在宪法被确认、华盛顿被选为总统以后的事,联邦党的成立比宪法出台晚4年的时间;其次,那个文集不叫“联邦党人”文集,因为那时没有政党,那时的文集有两套,一套叫“联邦主义者”文集,另一套叫“反联邦主义者”文集。两个观点对立的文集均由社会分化出来的两种对立观点的代表人物写的,两大阵营的代表人物都是美国国父,而制定宪法的过程中,华盛顿没有发表过意见。那么请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华盛顿革命集团”在还没有形成时,就已经分裂成了对立的“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两大阵营了呢?既然还没有形成一个“华盛顿革命集团”,整个社会就分成了两大阵营。那么如何又说有一个“华盛顿革命集团”呢?
三、 王接着说,“联邦党人创立和解释至今的美国宪法,也就是不存在的。”
然而历史上联邦党不仅没有创立宪法,更加没有“解释宪法”,因为1787年制定宪法的时候,还没有联邦党,联邦党成立于4年后;另外,王先生怎么连美国这样基本的“法治”常识都不知道:解释宪法的权力归属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而联邦党却是由当时的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创建,由银行家与企业家组成的,和法官与司法权力分支没有关系,所以联邦党根本就没可能“解释宪法”,作为银行家和企业家,他们也没有兴趣解释宪法,他们角逐的职位是行政分支的总统,并非首席大法官,而总统若试图解释宪法,那就是违宪,是要下台的。历史上除了第二位总统是联邦党人以外,没有任何一个总统是联邦党人,不仅如此,联邦党仅仅经过29年时间就解散了,请问哪里有一个政党解释宪法至今?
四、 王认为,若没有“华盛顿革命集团”,那么“以华盛顿命名的那个美国的首都也就是不存在的,高耸入云的华盛顿纪念碑也是不存在的.....”。
凭借“以华盛顿命名的首都与以华盛顿命名的纪念碑”反过来推理出“华盛顿革命集团”的存在,这是明显的逻辑错误,因为以人名命名城市或建筑物很常见,但是并不代表被命名的人就是一个集团的领袖,命名的事物与被命名的人之间不存在这样的必然联系。历史不可以胡乱联系,更不可以用“反问式推理”给“推”出来!若要证明你的观点,请拿出历史资料与文献来。用推论或用“反问句”的修辞绝对不能显示专业知识修养,而只能显示言者的无知与缺乏逻辑思维能力。
五、 王再次反问,“今天,被美国人尊号为‘国父们’的,不是‘华盛顿革命集团’,是什么”。
事实是:美国国父中,既有赞成联邦化的联邦主义者,也有反对联邦化的反联邦主义者。不仅在宪法尚未通过的时候形成了“观点对立和分裂”的两大阵营,甚至在费城会议的过程中就已经有三位代表因反对联邦化而退出会议。这些人也是美国国父,但也同时是反联邦主义者,他们的“反联邦主义者”文集不仅同样是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文件,而且美国的《人权法案》就是因为反联邦主义者对宪法提出严重质疑以后在两年之内加上去的。因此就您所问的问题,我回答:美国国父们由“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构成,他们不属于一个“被您个人臆想出来的‘华盛顿革命集团’。”
六、 王以“当然,打天下坐天下”,来表示对“华盛顿革命集团”的理解和对他们的“打天下坐天下的阴谋目的”表示同情。
在中国,打天下坐天下是几千年来不变的历史,它指的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统治权的传承方式。在王的文章中,他试图将这个原始野蛮的弱肉强食世界中发生的现象当作“普世的历史现象”强加到美国的历史中。究竟能否如王所愿,将“打天下坐天下” 变成所谓的“历史规律”强加到美国的权力传承方式上呢?当然不能,因为中美历史是根本不同的,绝不因为王对知识的不尊重而可以任意篡改和任意定性。我们通过权力的特征分析就可以明白,为什么美国的权力传承不会因为王编织一个“华盛顿革命集团”而被他“扔进‘毛泽东革命集团’的箩筐里面去”。
先说中国的历史:某个家族打了天下,那么这个国家或朝代的“皇位就由这个家族的后代继承”,这叫家天下;而在一党执政的当下,则是“政党的第一代人几乎都死了,然后第二代人接班,世世代代接下去”,这叫“党天下”。这个说法的背后就是“权力的私有化”。这种权力的私有化带给社会的是:滥权;政治不公开不透明;权力交接过程残酷而血腥。
再对比美国历史:权力来自于选民,在法律控制之下,它属于“公权力”。它带给社会的是:法律规范下的公权(即权力由“公”民选举而来,且相互制衡,否定“王即是法”);政治公开透明,权力更替合法而平静。
再从能力上进行对比:打天下坐天下者,一般低能而跋扈(基于特权),如习近平,可以凭借一篇被学术界评价为“漏洞百出的”经济学论文,在吃马列饭的博导的“指导”下,拿到一个法学博士学位,而论文却不敢公开发表(按国内学术界规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必须有三篇公开发表的论文),这种博士只能是权力影响下得来的;比一比美国225年来的44位总统,除7位将军和5位副总统继任者外,其余的32位总统中,23位为律师或法律学者;1989年至今,除小布什为哈佛大学MBA外,其余为耶鲁、哈佛法学博士。即使7位将军中也有两位是西点军校毕业,两位为律师;5位副总统继任总统中,4位为律师或法律学者。
那么,中共为什么做起了表面文章?当然是要掩盖“打天下坐天下”的原始野蛮落后的权力继承方式,尤其在被文明社会包围的情况下,这是中共执政者必需的“皇帝新衣”!于是乎,居然有王这样的“民运老前辈”力图以编造美国历史来美化这种野蛮血腥的权力传承模式!也着实令人扼腕!
七、 王说“开国连续执政的总统和‘国父’华盛顿,汉密尔顿,亚当斯们确从没正式组织过什么‘党’,他们甚至反对多党政治,坚持由他们那个集团统一执政,主张多党,和事实拉出了民主党的是华盛顿革命集团的另一派杰佛逊们……”。
遗憾的是王连基本事实都没搞明白:美国的前五位总统被尊为国父,其中,华盛顿没有组建民主党,他是唯一的无党派总统,亚当斯是唯一的联邦党总统,其余三位总统都是民主共和党成员;也就是说,除华盛顿反对政党政治之外,其余的四位要么是党派的创始人,如托马斯•杰斐逊(民主共和党),要么是组党的重要参与和组织者,如詹姆斯•麦迪逊。这四位中没有人反对多党政治,按照王的标准就是“华盛顿的遗训没人听”,那何以判断“华盛顿革命集团”延续200多年呢?
而王所说的“拉出了民主党的是华盛顿革命集团的另一派杰佛逊们……”根本就和历史不符:杰斐逊他们建立的是民主共和党,与民主党相差万里之遥!在国会上许多民主共和党人自称“共和党人”,因此这个党派在当时也叫“共和党”,怎么居然将:杰斐逊说成是民主党的创建人!
八、 王说“‘学术’上说,也确实在正式的组织上从不存在什么‘联邦党’,也就不存在组织统一的‘华盛顿革命集团’……”。
在《美国历史上从未有过“华盛顿革命集团”》中,笔者说了不存在“华盛顿革命集团”,未曾说过不存在这个概念的原因是“因为不存在‘联邦党’。”笔者仅仅在陈述事实,那就是:在学术上完全没有“华盛顿革命集团”这个概念,公众之中也没有这个概念,那既然这个概念,既非公共知识,又非专业知识,笔者怎么可能探究“为什么没有这个概念”的问题呢?需要找到“为什么没有这个概念”的是王本人,因为是您而不是公众和读者提出的这个概念。换句话说,这个“因为……,因此……”的命题是您自己硬加到钟国平的文章里去的,然后您自己反驳自己的伪命题,“自导自演”或者说“自说自话”一段辩论,和原作者没有关系。
顺便谈一下为什么笔者在《美国历史上从未有过“华盛顿革命集团”》中提到“在学术上没有‘华盛顿革命集团’这个概念”:1、写文章的冯先生,自称是30多年前就研究美国历史与宪政的学者,因此必重视学术概念;2、公认的知识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公共知识,即被所有人中的绝大多数认同的信息,另一个是专业知识即学术知识,是被学术界一直研究与使用的信息(就是说学术上有生命力的信息)。由于“华盛顿革命集团”这个概念,既没被所有人中的绝大多数认同,因而不算公共知识;又没被学术界提及,更不用谈生命力问题了,因而不算专业知识。充其量“华盛顿革命集团”不过是一个个人的见解而已。
我们通常都知道要“尊重知识”,但这绝不是指“尊重个人见解”。将“个人见解”包装成公共知识或专业知识并试图强加给受众的行为,要么是欺骗,要么是愚蠢。
文章到最后,王终于显露了自己的意图:那就是,企图用一个现实的“毛泽东革命集团”去对应一个虚构的“华盛顿革命集团”,以便用“华盛顿革命集团对美国的专政还摆在那里”来暗示“毛泽东革命集团对中国的专政还摆在那里”是合理的。
但是,专政与民主是完全对立的政治体制——这源于学术共识和生活常识。
退一万步说,即使读者被强求接受“存在着一个的所谓华盛顿集团”的伪命题,这也绝对不能推导出王的第二个伪命题,那就是:“因为‘毛泽东革命集团’是专制集团,所以‘华盛顿革命集团’必定也是专制集团,因此‘毛泽东革命集团’的专制是可以被接受的,是合理的。”
事实上:无论王多么希望以反逻辑的方式甚至是泼妇骂街的方式去推演他鼓吹的结论,“毛泽东革命集团的专制与独裁”都是不合法的,因为毛泽东革命集团,其实是‘反革命集团’,既没有在执政前经过公民立宪,也没有以公民确立的宪法为依据进行选举,更没有权力更替的和平与秩序。这些在美国200多年前就已经有的特征,“毛泽东(反)革命集团”一个也不具备。
王所提出的这些问题的特点,集合起来就是:反逻辑、篡改历史、编造故事、不尊重知识以及泼妇骂街的无知与蛮横,最终就是要强行让读者相信“‘毛泽东(反)革命集团’的专制和独裁是合法的”。王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在客观上帮助和维护了中共的专制统治,并支持了所谓的“党主立宪”。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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