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

公民修宪运动不是乞求当局许可去修宪,而是积聚力量,待时机进行修宪谈判

当我们批评国家立法精神践踏人权的时候,我们不是要乞求当局的许可,与当局商议修改宪法,而是在积聚公民力量,以便未来可以支持“公民力量与当局谈判”。当然,这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会有许多曲折,但这能够作为一种可选的大战略。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有两件任务:

1、通过不断的宣传,培养人们的公民意识,让每个人知道人权的内容以及国际法的精神:
我们可以看到至今仍然有人并不很理解人权的具体内容及其内涵,也不知道它是代表全世界160多个国家的联合国确认的联合国宪章的法律精神,这意味着一个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宪法必须符合这一精神。

2、通过非公开联署,确保联署人的人身安全,但同时能够积攒一种公民要求修宪的力量:
当这种力量足以在某种程度影响社会时,联署人能够集合起来提出宪法必须维护人权的要求。在适当的时候,当力量积聚到一定程度时,联署人还有很多事情可以一起去做,例如声援、发布信息或消息、适当地组织一些活动

地下模式有很多种方法和具体的做法,但肯定不是停止做任何事情。希望通过此文给各位以某种战略调整的提示,那就是如何在暴政时代继续进行抗争,推动民主进程。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