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对于中国公民修宪运动向本小组提出疑问,本小组对此进行了解答。估计仍然有其他网友会有类似问题,本小组决定将问题与回答公布如下,以便网友评估参与中国公民修宪运动的风险及其他相关问题。若有其他问题,读者可联系本小组xiuxianxiaozu@gmail.com,有问必答。
1、网友: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应实现大众政治参与理念
答:我并不认为“协商”能够达成民主,看看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社会,都充满了各种矛盾,为确保自己的权利,各组织与政党之间的竞争的激烈程度,绝不亚于我们看到的台湾当年的立法会的打架。怎么可能“协商”呢?有这么容易达成各方权利保障的话,那还要民主干什么?
就看今天美国民主党与共和党的争斗也不会认为“协商”能够解决任何问题啊!一个民主社会是非常多元化的,民主的目的是确保每个方面的权利,尤其是少数人的权利,必须有保障,也就是宪法和法律的保护,那么这必然导致各种声音都会有,声音多了,就会有“争吵”而不是“协商”。
那种传统中所贪的“温文尔雅”只适合个人行为标准,绝对不能用在公共管理上面,否则将是万劫不复的灾难。
2、网友:当前,中共可接受的民主化步骤,是先协商,否则崩盘了。
答:或许这么说有点突兀:我们没有指望中共能接受什么,我们只是集结中国公民的力量,以便发出我们自己的声音。我们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有民主制度保障的自由与人权。至于怎么走上这条道路,那我们确实不了解,我们都是普通公民,不是政治家或政客。我们要求修改宪法,使得新的宪法既富于可执行性又能够用最高法律来保障我们的自由与人权。
如果说可接受的路径没有,那么只能说明政府无能,是吗?
3、网友:共产党的宪法,基本上是一纸空文,除了一些自相矛盾的口号,没有真正的宪法精神,也没有对一些口号的具体落实和制度保障。与其在共产党的宪法上修修补补,不如直接拿欧美国家成熟宪法作为蓝本,直接制定新的宪法。
答:修宪不仅仅是修修补补,可以全部改变,只要仍然还是现政权模式下,我们能做的就是这些。当然如果现政权没有了,那当然是立宪。然而无论是修宪还是立宪,我们要集结公民的声音表达我们的立场,那就是现行宪法和此基础上的法律体系维护的是特权而不是正义,人权至上的精神完全没有在现行宪法中,因此,无论政权如何,我们都必须有一部属于人民的以人权至上为原则的宪法。这就是我们期望的宪法及法治的精神。
4、网友:对联署人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的质疑。其实我们作为个人或者非政府组织,在没有政府参与的情况下,没有鉴别真实身份的能力,也就是说,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其实是没有意义的。只会让诚实的人害怕或者撒谎。我的建议是,改为笔名+海外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署名。为了反映中国人真实的反应,不希望有人通过虚假的联署,来误导大家的判断。
答:首先,参与联署是完全自愿的,没有任何针对某个人要求他签名的因素,因此,参与联署的人都是愿意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的人,没什么“虚假”和“误导”一说。其次,你说的“笔名”也就是假名,加海外邮箱,这才是“虚假“的和”误导“性的,因为同一个人可以用无数个假名以及无数个海外邮箱,这样做无需花费一分钱,而这样公布的人数以及人命是不可信的。第三、实名联署不需要“政府”认可,我们的联署活动与政府无关,是我们公民意愿的自由表达。在这个社会上,如果还认为只有政府拥有唯一的权威以及可信度的话,那么,这种观点的持有人肯定是长期处于专制的压迫之下,因为正常社会中,自愿的实名联署活动很普遍也很正常,而且根本无需政府认定其有效或无效。对于这样的联署,你可以看看捷克的”七七宪章“,那个联署十年才有1000人签名,但是这1000人都是实名,而且是亲笔签。今天我们虽然无法做到亲笔签,但当年的捷克做联署时也没有我们今天的互联网的便利。
1、网友: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应实现大众政治参与理念
答:我并不认为“协商”能够达成民主,看看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社会,都充满了各种矛盾,为确保自己的权利,各组织与政党之间的竞争的激烈程度,绝不亚于我们看到的台湾当年的立法会的打架。怎么可能“协商”呢?有这么容易达成各方权利保障的话,那还要民主干什么?
就看今天美国民主党与共和党的争斗也不会认为“协商”能够解决任何问题啊!一个民主社会是非常多元化的,民主的目的是确保每个方面的权利,尤其是少数人的权利,必须有保障,也就是宪法和法律的保护,那么这必然导致各种声音都会有,声音多了,就会有“争吵”而不是“协商”。
那种传统中所贪的“温文尔雅”只适合个人行为标准,绝对不能用在公共管理上面,否则将是万劫不复的灾难。
2、网友:当前,中共可接受的民主化步骤,是先协商,否则崩盘了。
答:或许这么说有点突兀:我们没有指望中共能接受什么,我们只是集结中国公民的力量,以便发出我们自己的声音。我们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有民主制度保障的自由与人权。至于怎么走上这条道路,那我们确实不了解,我们都是普通公民,不是政治家或政客。我们要求修改宪法,使得新的宪法既富于可执行性又能够用最高法律来保障我们的自由与人权。
如果说可接受的路径没有,那么只能说明政府无能,是吗?
3、网友:共产党的宪法,基本上是一纸空文,除了一些自相矛盾的口号,没有真正的宪法精神,也没有对一些口号的具体落实和制度保障。与其在共产党的宪法上修修补补,不如直接拿欧美国家成熟宪法作为蓝本,直接制定新的宪法。
答:修宪不仅仅是修修补补,可以全部改变,只要仍然还是现政权模式下,我们能做的就是这些。当然如果现政权没有了,那当然是立宪。然而无论是修宪还是立宪,我们要集结公民的声音表达我们的立场,那就是现行宪法和此基础上的法律体系维护的是特权而不是正义,人权至上的精神完全没有在现行宪法中,因此,无论政权如何,我们都必须有一部属于人民的以人权至上为原则的宪法。这就是我们期望的宪法及法治的精神。
4、网友:对联署人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的质疑。其实我们作为个人或者非政府组织,在没有政府参与的情况下,没有鉴别真实身份的能力,也就是说,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其实是没有意义的。只会让诚实的人害怕或者撒谎。我的建议是,改为笔名+海外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署名。为了反映中国人真实的反应,不希望有人通过虚假的联署,来误导大家的判断。
答:首先,参与联署是完全自愿的,没有任何针对某个人要求他签名的因素,因此,参与联署的人都是愿意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的人,没什么“虚假”和“误导”一说。其次,你说的“笔名”也就是假名,加海外邮箱,这才是“虚假“的和”误导“性的,因为同一个人可以用无数个假名以及无数个海外邮箱,这样做无需花费一分钱,而这样公布的人数以及人命是不可信的。第三、实名联署不需要“政府”认可,我们的联署活动与政府无关,是我们公民意愿的自由表达。在这个社会上,如果还认为只有政府拥有唯一的权威以及可信度的话,那么,这种观点的持有人肯定是长期处于专制的压迫之下,因为正常社会中,自愿的实名联署活动很普遍也很正常,而且根本无需政府认定其有效或无效。对于这样的联署,你可以看看捷克的”七七宪章“,那个联署十年才有1000人签名,但是这1000人都是实名,而且是亲笔签。今天我们虽然无法做到亲笔签,但当年的捷克做联署时也没有我们今天的互联网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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