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

占中不是占领华尔街,不要拿占中三子来攻击占中运动

陸昕慈撰文"勿忘初衷,結束佔領"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124/18945743,指称占中的理念与占领华尔街、太阳花运动一样,并要求学生结束占中。可是占领华尔街与占中性质一样吗?一样的只是形式而不是理念!在理念上,二者没有任何一样,占领华尔街是对现实不满,而占中是对中共破坏香港民主权利提出抗议,前者没有具体诉求,占中有非常明确的诉求,其和平抗争的原则以及所代表的民意均与占领华尔街有着天壤之别!作者将华尔街和太阳花并列,明显是在混淆。至少在香港社会,在抗争群体中,谁都知道占领华尔街和太阳花不同,性质上不同,而忧郁太阳花运动在民间好评多,因此,将占领华尔街插进来,以便让读者因为批评占领华尔街进而用同样的态度批评和平占中。

请问你作为媒体研究员,你不觉得你根本不配拥有这样的名称吗?如果你真是研究员而又将占领华尔街和今天的和平占中混为一谈,那还需要我说明你的用意吗?

你以占中三子的设想来说事,认为占中三子初衷是,当事态失控就终止,然而你认为学生采取了占中三子的建议与号召,就必须对他们三人的意见言听计从?就必须要亦步亦趋地追随"他们的初衷"吗?我看你是希望将中共在大陆搞的一套对上级俯首匍匐的全社会为奴的政策用到香港人民头上了,希望学生以"占中三子为"权威",听命他们的建议。

作者与前一篇文章作者一样,直接将蒙面着攻击议会的事情归咎于学生的抗争运动,请问作者,你这种与中共高度一致的说法,在民运人士中有多少市场?(不要将伪民运人士算在内!至今我没有见过一个民运人士将蒙面冲击议会的行动归咎于学生运动的。请问作者写这篇"分析"能收多少钱?请问多少钱可以买下香港人的自由与民主权利?请问香港人的人格尊严你打算花多久买下来?直接写这样的分析文章,你的读者必定多,比 中共那里拿钱爽得多!

如果谈港大的民调,我想说,最开始的游行的活动50万人,你们中共和梁书记异口同声:这是少数 ,不代表香港民意。那么今天26%的支持率,你认为与当时8%参与率以及70万人参加公投的参与率相比如何?你们无需混淆各种数据,无需搞双重标准,议会投票要多数票,但是参加选举的选民很多时候不足50%,拿不同类的多数、少数进行混淆就是在玩弄读者的智商。

再说,任何民调要想得到公认,必须公布全部的民调过程、原则和计算方式。当年最著名的美国总统大选民调认为杜鲁门将彻底失败,结果杜鲁门成功当选,问题就在于民调的样本选取方式不对。从此,任何民调若不提供民调的操作细节,都被认为是无效的。你拿无效的民调作证据,究竟能证明你的专业性还是功能性?

既然作者谈到初衷,我想整个运动的初衷,不是要表达意见而是要"真普选",这个初衷所有的抗争者都没有忘,只有你作者用似是而非的占中三子的个人想法当作整个运动的初衷。

最后,该作者可能没有注意到,香港人与大陆人用词造句是不一样的,只有下三滥才会冒充香港人写攻击香港民主运动的文章。作者你自己看看你的文字,是不是有许多"大陆特色 "!无耻!

所谓肥彭忠言要么是断章取义要么是捏造的谎言

11月24日刊载在苹果日报上的文章 "学生市民都应听听肥彭的忠言"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124/18945656 明显是亲共人士写的文章!
这位卢先生拿彭定康做个引子,目的是要说:连香港人的老朋友都劝告学生撤离,那你们该不会怀疑了吧?但实际上,没有任何依据地提出"肥彭這位老朋友不僅僅對中、英當權者提出批評",可是,出处在哪里?他在什么场合下发表的此番言论,以及说话的全文再哪里?这一切都不交待,我只能认为这歌 说的是谎言,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言论或者你将他人的话故意扭曲编造以后,写在这里。这一套是中共惯常使用的手段。然而在 ,新闻界人士写东西必定给原文出链接或之名出处以便读者查询。而作者如此"引用"就是中共的断章取义的手法!连起码的职业道德都没有,不得不认为这是乘人之危的手段。
紧接着,作者开始向读者说教了,内容仍然是中共的那一套,什么影响市民生活了,让市民反感了。。。。可是,既然市民那么反感,学生怎么能持续地得到市民的支持?学生都是不挣钱的,如果社会不支持学生,他们能坚持下去吗?一天也不行!所谓的市民反感,不过是中共反感,所谓的影响市民生活,其实是影响中共梁书记们的办公!其他还有什么影响?其他影响如果说有,那就是,香港学生让我们佩服!让人看到中国还有一点希望。
作者说前几天发生暴力冲击,谁能证明这个冲击不是中共背后策划和指使的?中共这样做难道还是什么新鲜事吗?而作者直接就讲责任归咎于学生运动!这背后的用心不能用险恶来形容,简直就是下流无耻!
作者提出"忠告"说,任何运动离不开市民和群众支持。那么你既然知道这个,就应该知道,学生运动持续至今,得到的就是市民的支持,什么时候脱离了市民了?究竟谁失去了民心?是学生还是中共?这需要我们回答吗?
最后,真正险恶的话在于:作者说,可以换用其他方式抗争。我想请问,你作者自己能不能提出一种可行的抗争方式?正如占中三子提出的和平占中运动一样?相信只要你的建议好,学生也会采纳?但是,你不会提,这不符合你的身份!所谓撤离采用其他方式,奇背后用意是:让运动中断,因为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只要一中断,你中共就可以卷土重来,秋后算账了,香港人将从此失去自由和权利了。
我还要忠告作者:之前的打压不成功、装可怜的妈妈劝退团被人揭露,后来的 "见好就收"遭到广泛批评,于是你今天借用苹果日报受欢迎,试图劝退学生,使得中共赢一场剥夺香港人民自由与民主权利的抗争。可是,你认为你这招有用吗?你以为学生是愚民吗?你的国民教育为什么不提前十七年呢?
我送作者一个词作为总评语:狗吠!

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

“動亂”與“失控的群衆運動”的指控背後……

中共《人民日報》海外版周六(2014年10月11日)發表社論,指責佔中運動為“動亂”,只不過這次比25年有一點差別,就是沒有在國内版發表,實際上這並非出於對25年前“426社論"的忌諱,而是因爲香港本來就被中共視爲“海外”,否則不會搞大陸與香港的不同海關関區,去香港對中國大陸人來說,等同于出國。第二日,港共組織首領梁振英書記于周日(2014年10月12日)發表看法說:他沒說佔中是革命,但他認爲佔中是“失控的群衆運動”。

要了解中共的詞彙,必須從中共1989年血腥鎮壓和平的學生運動的歷史中學習和理解:按照當時來看,“動亂”就是426社論,是中共宣佈“戒嚴”的準備,人都說:會叫的狗不咬人,在這一階段,中共就是一條會叫的狗;而血腥鎮壓之前,中共就已經成為一條“不叫的狗”了,然後就發生了裝甲車、坦克、達姆彈、機槍,外加30万人的部隊進北京城,與手無寸鐵的人民打仗。這場戰役中,中共自然是戰勝方,人民成爲了戰敗者。於是按照“成者為王敗者寇”的傳統,中共在全國範圍内清洗了至少2万人,外加一直以軍隊化妝后的武警對全國進行武力威懾與“控制穩定”。所謂維穩,就是維護政權穩定,靠的是正規化軍隊化妝以後的“武警部隊”,以便讓人感覺中國沒有實施全國範圍内的軍管,中共政權不是軍政權。

表面上看,梁書記沒有用“動亂”之詞直接附和中共的定性,但是仔細看,梁否認以“革命”定性,已經向香港公衆表示,中共詞彙體系中的“動亂”已經形成,不過,爲了從表面上顯示“港人治港”,梁書記使用了“失控的群衆運動”來定性,實際上這個所謂的“失控的群衆運動”與中共所談“動亂”沒有任何區別。這等於是梁書記在港人治港的外衣下,接受了中共以“426社論”為標誌的“動亂”的定性。強姦民意就是這樣發生的。

鑒于中共在1989年以軍對作戰的方式血腥鎮壓和平的學生示威運動,我們可以想象,中共在進行武力鎮壓香港和平佔中前大約也不會再有更進一步的社論來暗示要以“反革命暴亂”為藉口血洗香港了。因此從這一點看,香港人民及全世界政府、媒體及關心香港的人民應該警惕隨時可能發生的“不會叫的狗突然咬人”的事件。

然而從中共的整個反應來看,我們很容易就知道,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也就是說:法律是社會的主宰,人人在法律面前均平等。因此,佔中是否為動亂,是否為梁書記所說的“失控的群衆運動”,必須由法官來判,而不是由其他機構或官員僭越職權範圍,以官方身份任意指控。而作為行政機搆的梁書記以及作為行政機搆主宰上級的中共應當行駛其行政職權逮捕那些他們認爲造成“動亂”或者“群衆運動失控”的有犯罪嫌疑者。但是,這些行政機搆拿著納稅人的錢,卻不去逮捕那些有犯罪嫌疑者?爲什麽?

因爲造成“動亂”或“群衆運動失控”的人,不是別人,而是他們派到抗議人群中的“反佔中者”、“藍絲帶流氓”、“冒充黑社會的警察”、大陸派到香港擾亂秩序的“每日200-500元不等的雇傭流氓和職業擾亂秩序者”,這些人現行的犯罪梁和香港公安都不去逮捕,因爲這些事件背後的指使者就是中共和梁書記。若要以法律計較,那麽梁書記顯然必須辭職,中共顯然必須下臺。

對此,中共和梁書記的反應是:當時不抓更不起訴,等適當時機需要武力鎮壓時,他們再將“動亂”或“失控的群衆運動”的帽子扣到佔中發起人以及學生組織的領導人頭上,這樣,對於整個佔中既達到了鎮壓目的,又抓捕了表達自己想法和意願的和平示威者。至於這背後的瀆職,則公衆已經無法追究了,因爲法院受理具體的組織或個人的起訴,而且必須提供證據。但在當時梁書記以及香港公安早將具體證據消滅了。即使議員提出動議要求彈劾梁都已經只是被專政的“少數人”了。從更深層次來看,背後指使“動亂”或“失控的群衆運動”的發生,則隨時可以給他們製造血洗香港的藉口,他們在武力血洗前,已經“做足功課”了。我們看中共的套路可以知道,正因如此,開口咬人以前無需多一次狂吠了。咬人是無差別的,無論被這條狗撞上的是兒童、老人、婦女,甚至懷孕的女人,他們都可以肆無忌憚地咬傷、咬死。

然而,在一個法治社會,解決群衆抗議的方法按照香港法治慣例是將人擡走,送上法庭,由法庭舉行聽證,最後由法官判決。我不知道香港基本法是否有關於軍隊或化妝成武警的軍隊開進香港城,對香港進行血洗的法律條文。如果沒有,那麽軍隊或化妝成武警的軍隊就不得非法以武力手段侵犯一個和平的市民社會。否則,誰派軍隊或武警鎮壓,誰就該下臺,並按照國際法原則接受審判,或者上海牙國際法庭,進行戰爭罪起訴,因爲在香港具備法律傚力的《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英聯合聲明》(涉及中國與英國之間的國際條約)以及香港《基本法》都不允許以軍隊或改頭換面的軍隊血洗香港城。這已經不是中共65年一貫所談的“内政”,而是受國際法約束的國際政治問題。實際上,香港從17年前開始就處於國際法的保護之下。

同時,即使梁書記想用武警或軍隊對香港進行血腥鎮壓,他和中共也必須事先得到立法機構的授權,這與號稱“法制”(以法律為手段控制國家的“法制”)的中國是不同的。在中國大陸,任何國際法都無效,只有土皇帝的一句話才有效。法律面前,土皇帝為大,法律只是僕人,因此,當年鄧屠夫之所以能夠無視法律或國際法或戰爭罪、反人類罪等,直接調遣30万軍隊血洗北京城,並對幾萬人秋後算賬,就是因爲中國不是“法治”(即法律為最高統治的“法治”)社會。

因此,對於香港人民的自由表達,中共及梁書記已經犯法了:他們以威脅恐嚇的方式破壞社會秩序,以非法定性的方式僭越法定職權,無視司法體系的存在。而我們看到他們仍然可能繼續犯法,犯下罪惡千古的反人類罪和戰爭罪。

我們無法容許一個野蠻、罪惡的政權肆意踐踏法律、綁架公民社會,因此,我們呼籲全世界關注中共及跳樑小醜梁書記的行徑,監督和約束他們的行爲,使得人類避免第二次的六四事件發生在文明的市民社會——香港。

如果說,香港是中國的,那麽香港更是全世界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力侵害香港、僭越職權對香港進行秋後算賬。任何武力鎮壓香港市民表達意見的行爲都是違反國際法的犯罪行為。所有目擊者都有權力指證犯罪者的罪行。